问:单位购置新建商品房,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?
答:根据国税发〔2003〕89号《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》规定:
二、关于确定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
(一)购置新建商品房,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