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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,可按13%计算抵扣进项税额?

日期: 2017-08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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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,可按13%计算抵扣进项税额

答:根据财税字〔1999198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

六、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、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,可依据购销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注明的销售额按13%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;购进的免税食用植物油,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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