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用于本校教学、科研方面的,免征增值税?
答:财税〔2000〕92号《关于校办企业免税问题的通知》:
一、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,凡用于本校教学、科研方面的,经严格审核确认后,免征增值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