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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,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,不征收增值税?

日期: 2017-08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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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,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,不征收增值税?

答:国税发〔1993154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》:一、征税范围

(四)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、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、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,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,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。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,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,不征收增值税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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