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%计算进项税抵扣增值税?
答:根据财税[2008]81号《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的规定:
二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,可按13%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。